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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人大常委会开展《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》执法检查

 
时间:2024-09-14来源:咸宁人大作者:
 

9月12日,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胡春雷率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咸安区《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》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。

胡春雷一行深入向阳湖镇宝塔村、官埠桥镇泉湖村,就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台账、“咸安智慧监督平台”管理集体资产资源情况和村集体产业发展进行调研,调研采取听取汇报、翻阅台账及座谈提问等方式进行。

检查组要求,要抓好《湖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》的学习宣传,让乡镇干部知条例,懂条例,更好地为群众服务。要抓好贯彻执行,加强领导指导,做到真的执行,有效探索盘活农村集体资产的途径,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。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把三资管好,做到真公开,真公示,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,建立健全监管机制。人大要做好依法监督,对发现的问题要动真格处理,区级人大要做好支持服务,加强上下联动和部门协调配合,守好管好用好村集体“家底”,切实让农民受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