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鱼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贺隆君同志辞去嘉鱼县人大常委会 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(2020年12月31日嘉鱼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) 根据贺隆君同志的辞职请求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《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嘉鱼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1日决定,接受贺隆君同志辞去嘉鱼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,报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。 嘉鱼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陈德东同志辞去嘉鱼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(2020年12月31日嘉鱼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) 根据陈德东同志的辞职请求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《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嘉鱼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1日决定,接受陈德东同志辞去嘉鱼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,由县人民检察院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,并报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。 嘉鱼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吴寿春同志为嘉鱼县人民检察院 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(2020年12月31日嘉鱼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)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《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嘉鱼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: 吴寿春同志代理嘉鱼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,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。 嘉鱼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游大地辞去嘉鱼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(2020年12月31日嘉鱼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) 根据游大地的辞职请求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,嘉鱼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,接受游大地辞去嘉鱼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。 嘉鱼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补选嘉鱼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(2020年12月31日嘉鱼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) 因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缺额3名,根据工作需要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》《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》的有关规定,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在代表出缺的嘉鱼县第28选区(官桥镇阴山村),补选县十八届人大代表1名。选举日期定于2021年1月20日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