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人大代表要经常深入选区和基层,主动联系选民,听取和反映选民的意见和要求。
2、每位人大代表要固定联系3-5名选民,保持经常性的联系。
3、利用重要节日和假日有重点地探望、走访选民,加强与选民的联系。
4、人大代表在联系选民时,要注意收集选民对县人大常委会、人民政府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以及各镇工作的建议、批评和意见,认真做好记录,并及时通过镇人大主席团、县人大常委会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督促其解决落实。